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、局科技处(技防办): 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》已公布实施近两年,为加强对技防产品的管理,防止无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,培养行业自律,确保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,经研究,决定在全国全面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工作。请各地接到通知后,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、精心安排,充分利用地、市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力量,做好这项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范围:列入12号令规定的10类技防产品中已全国统一发放《生产登记批准书》的产品。出入口控制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类的单一产品除电子密码锁、硬盘录象机以外,其它单一产品不在此次检查范围之内。属个别地方擅自扩大范围发证的产品,不能进行查处,并不得以此作为地方保护的依据。 二、时间安排:第二季度开始,具体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。 三、检查内容:1、无证生产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技防产品的;2、销售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技防产品,但该产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的;3、虽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,但所生产或销售的技防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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