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近日,记者从国家标准委了解到,《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》新标准已于4月1日起执行。
据了解,新国标将防盗门的防盗安全级划分为“甲”、“乙”、“丙”、“丁”4级,不同防盗等级的防盗门防盗安全性能有所不同。
新标准对 涉及到防盗门安全性能的条款均为强制性规定。此外,按防破坏时间长短、板材厚度等指标,新标准对防盗门产品进行了防盗安全等级划分,将防盗安全级别由原来的“C”、“B”、“A”三级,增至“甲”、“乙”、“丙”、“丁”四级。新的防盗安全级别的拼音字母代号分别为“J”、“Y”、“B”、“D”。甲为最高级,依此递减。
新标准还增加了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防盗门真伪的内容,要求防盗门应有永久性固定标记。防盗门标记共由3部分组成,标记符号为拼音字母,从左到右分别为防盗安全门代号(FAM)、防盗安全级别和企业自定义特征(包括企业代号和产品代号两部分)。其中,防盗安全级别标记永久固定在内侧铰链边上角,距地面高度为1600mm±100mm的位置上。